“闹伴娘”是汉族传统婚礼习俗“闹洞房”在21世纪初产生的一种变体,是以玩笑的形式来戏谑和捉弄当事人的风俗,存在于中国的一些村子。该种风俗对伴娘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是一种恶俗。
这种风俗自古以来曾被多次抨击和禁止过,仲长统曾批判过:“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逸于广众之中,显隐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也”。
闹伴娘对伴娘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现实生活中中国一些村子依然存在这种恶俗。2010年,
云南省某县下发通知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单位职工不许参与低俗闹婚。
闹伴娘一旦超出“底线”,往往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
河南某地区一例婚礼上闹伴娘的事件,结果四名性犯罪人被判强制猥亵妇女罪,刑期5年、4年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http://baike.chinaso.com/wiki/doc-view-243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