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人订婚习俗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男女婚嫁除少数婚事从简外,基本沿用旧俗,只是在形式、内容上有些变化,主要分3个阶段:
说亲。男女到婚嫁年龄,父母会托人为子女物色适合的对象。基本条件双方认可后,会安排男女双方见面,称为“相亲”。近年来,也有通过电话或网上先互相认识;第一印象好的,会通过继续联系、接触、了解而确立恋爱关系。当双方同意结亲,便进入订婚程序。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认为爱情成熟,也会自己或托人向双方父母征求意见、提出订婚。个别思想陈旧的父母还会讲究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搞所谓合婚。订婚。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别人介绍的,都会有订婚程序。首先通过介绍人商定聘礼。聘礼的多寡视双方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定数,且差异很大。其次是“看家当”,即女家到男方家看家境。实际是一种走过场,近年也有的已省略。接着择吉日男到女家举行
订婚仪式,也称“定亲”。订婚大多订立订婚协议,俗称“议单”,内容除聘礼细目外,有的还有些特别约定,如独生子女结婚前议定日后子女的姓氏和如何瞻养长辈问题;男到女家落户便要约定改姓或改名等等。订亲时男方要付部分聘金给女家,然后男女双方交换定情礼物。中午订婚宴在女家办,费用多由男方承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