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六礼”别具特色
松滋市位于
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荆江南岸,地处鄂西南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四野风光旖旎,民性敦厚。早在旧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聚居、繁衍劳作。千年历史在此积淀出多姿多彩的“乐乡”(松滋古称)民间文化和丰厚的人文艺术。
灵秀的地理环境和文化氛围的滋养,松滋的婚嫁礼俗沿袭下了古老传统,存留了千百年来民俗文化沉淀下来的远久和淳朴。群艺馆专家向记者介绍,古代盛行的婚嫁“六礼”,在松滋境内大致流传了2000余年,其主要内容为“纳采”(即男方派人送礼到女家,表示愿和女家结亲)、“问名、问八字”(即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生辰年月)、“纳言”(男方将探询的情况,卜问于祖先祖神)、“纳证”(男方遣人带彩礼去女家订立婚约)、“择期”(男方确定婚期,将日期写在贴子上,备上礼物通知女方)、“迎亲”(结婚之日,男方到女家,女方父亲在门外迎接,带女婿到祠堂拜祭祖先,车或花轿停在大门外,女方来到车(轿)跟前,男方作长揖(或跪),请女方与之同归)。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风尚的演变,经过逐步革新、改良、简化,部分婚嫁礼俗尚存,且汉、土家民族及境内其他民族共用。
婚嫁仪式多达30余项
相较于现代社会过于简单平白的婚礼仪式,松滋人婚嫁礼俗要明显地丰富和有趣得多。这一习俗看似繁琐复杂,但每一项礼仪都描绘出了活色生香的民俗画面。
松滋地处武陵山、巫山余脉与江汉平原过渡地带,西南山区为土家人的主要居聚地。在清代改土归流前,这里的青年男女,在生产生活中或以山歌相约、手势相邀,或采取对话、对歌、欢舞方式,或在山寨田头,或在山坡树下订下终身。改土归流后,婚姻“请凭媒妁”,于是便有了多达30余项的婚嫁仪式,且项项有歌。
群艺馆专家考证称,从目前存有的婚嫁民俗仪式歌中探寻,松滋人婚嫁礼俗的仪式或婚嫁仪式,自发八字起,中间经过行茶过礼、团年报期、求喜缝衣直至完婚回门,大致计有38项(或38礼),即:发八字、过礼、开盒、求喜、报期、娶亲、陪十姊妹、开脸、哭嫁、辞堂、发亲、升号匾、拦车马、治煞、迎嫁妆、拜堂、喝交杯茶、喝交杯酒、入洞房、铺床、坐床、陪新郎、陪新娘、陪上亲、接风、给新姑打洗脸水、给上客打水、给上客装烟、给上客筛茶、陪媒人、谢媒、交钥匙、开箱、穿鞋、叫多谢、下厨、闹房、回门。每项礼仪,至今均有传唱之歌谣为证。
随着社会风尚的演变和民族的融合,有些礼俗业经革新、简化,然主要礼仪仍沿习下来,为今人所用。在这些仪式中,有几项不为今人多见,但趣味横生。
群艺馆专家告诉记者,比如“娶亲发家”,大婚之日,男家派花轿或车,赴女家迎亲。轿至,女方关上大门拦轿,若女方迟迟不发亲,男方以鼓乐鞭炮相摧,男方讲礼若不周,女方即发难,故有“抬头嫁姑娘,低头娶媳妇”之说。新娘上轿,须换上男家的衣饰,有“离家不穿娘家衣,上轿不踏娘家地”之说。有的地方尚有“压轿”之俗。花轿离男家不远时,又须鞭炮鼓乐相迎,稍有不周,有返轿或骂媒人之情况。遇有过桥、过渡、过街,轿夫以“罢轿”相戏于新娘,并讨要“利市”(即红包)。现今多由小轿车接送,礼仪从简。
婚嫁礼仪体现真善美
松滋人婚嫁礼俗,来源于生活,体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
群艺馆专家告诉记者,婚嫁礼俗所述情况是土家人真实的生活和在实践中显现的生动形象。婚嫁过程中的交往,婚嫁之中所表现出的欢歌笑语及人们流露出来的喜悦心情,充分展示了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出发点是以善为前提,目的是为了实现幸福美满的生活,实现和谐。由此可以说它是一种美好民俗礼仪,是一种有积极意义的生活现象,体现了真善美的统一,具有国民性,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传承了人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