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婚俗 结婚礼仪是人们用以规范婚姻关系的重要手段,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礼仪。由于婚姻是人生大事,关涉到家庭幸福、种姓繁衍和社会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礼仪、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婚俗与婚姻不同,婚姻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一个不断变迁中的社会文化现象,中国婚姻由习俗而礼制、由礼制而法律,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而婚俗则是随着婚姻形式的出现和演变走向复杂化。 六礼 “六礼”源于周初,其后数百年间逐渐成为婚姻“六礼”制度。其世俗化或繁或简这两种类型一直传承到近代。几千年来,虽有变异,嫁娶之礼基本便由这“六礼”组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 男方通过媒人向女方家送礼
求婚的礼仪,是议婚的第一步,意指男女双方采择成偶。过去,南昌婚姻习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还有许多礼节。男到20岁,女到15岁,父母一经发现有相宜对象,就开始“托媒”。 一般由男家采取主动,并请媒人开始张罗。这个过程相当于“六礼”中的“纳采”。 问名 男家先给媒人买鞋钱,即预付部分报酬,以后要陆陆续续给媒人送礼和请其吃饭。南昌民谚“媒人十八餐、餐餐用肉餐”。媒人从接受买鞋钱起,即开始履约去女家,经说合女家同意议婚,媒人便开始询问女家待嫁闺女的芳名和出生时日,准备占卜之用。这种仪式相当于“六礼”中的“问名”。南昌民间又将“问名”叫做“请八字帖”。所谓“八字”,是指旧历中的“天干地支”所对应人的出生年、月、日、时。按传统的五行之说,相生相克指的是依照年庚八字推算: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合八字的目的,就是看男女双方相生还是相克。 纳吉 媒人用五行相克来推算男女双方八字是否相合。倘若八字相合,双方便焚香燃烛、拜谢天地和祖先。八字合好后,双方父母把交换来的“庚贴”用红纸写好,置于祖宗灵前香炉底下,如三天内全家平安,就取出帖子,请算命先生去合婚求签占卜。这个仪式又叫“卜婚”,相当于“六礼”中的“纳吉”,意指纳取吉利之礼。 纳徵 通过占卜得到可以合婚的吉兆后,双方都同意缔结这门亲事了,男家先向女家发“求允贴”,如女家同意,便发“回允贴”。接着男家就要向女家下聘礼,南昌俗称“过礼”,它相当于“六礼”中的“纳徵”(也称纳币、纳财),意指确定黄道吉日下聘礼。清·同治《南昌县志》载:“县俗则奉柬,报柬均如礼,惟鹅酒之外,必备聘金,并内面、礼饼、布帛,金银饰物,多寡称家之丰啬,谓之‘过聘’。” 在南昌农村,男家向女家下聘礼,先是派媒人送鞋样和“压样钱”,女方收下后,说定时间给男方回一双鞋,鞋要女方亲手做,以示女方的针线手艺。男方接受了鞋,则表明双方都同意结这门亲, 男家便向女家送聘礼,主要有现洋、布匹、衣服等,家境好的,送的鱼、肉、面、饼都要成百,俗称“百肉百面”。女家向男家送的嫁妆有衣橱、桌子、梳妆台、大小一套五只脚盆(象征五子登科)、马桶、两根红漆拖把棍(喻好事成双)。订婚这天,男女双方都要办订婚酒,名叫“知宾酒”,目的是让亲友知道男女双方已定亲。接着,男方媒人将“龙凤贴”送到女方家,双方的婚事算是最后谈妥了。 请期 选择结婚日期,是结婚步骤中的重要一环,旧时南昌人认为,日子选择得好,则夫妻和睦,家业兴旺;日子选得不好,则夫妻反目,家业衰败。故而从古至今,双方对结婚日期的选择都十分重视。古人结婚一般都选择在春季。但更多的人除了注意选择春季的黄道吉日外,同时还注意男女双方的生肖属相是否适宜此日而定。譬如,鸡兔两属宜于正月,马鼠两属宜于腊月,虎猴两属宜于二月,狗龙两属宜于十月等。南昌民间称“腊八结婚不用拣日子”,腊月初八紫微星降临,各属相均可结婚。这一天为佛祖成道日,此日太岁休闲,无煞星管事,为婚嫁吉日,于此办喜事者甚多。也说源于乾隆游江南的传说故事。确定了吉日,就要向女家通报,南昌地区将此日称为“送日子”,相当于“六礼”中的“请期”(意指确定结婚的日期)。 亲迎 对于整个婚礼来说,以上数礼还只算是前奏,婚礼的真正高潮是在迎新娘这一天,它相当于“六礼”中的“亲迎”(是新郎在傧相的陪同下到女方迎娶新娘的一系列仪式)。两家缔结婚约后,双方就开始忙于筹备婚事了,何时是吉日,多由算命先生算定。婚期确定后, 女家就要准备嫁妆, 择日发送。嫁妆主要有:盆、桶大小七个,漆红色,“七”谐音为“妻”,意为“妻生贵子”,其中马桶内放筷子(快生贵子)、枣子(早生贵子)、花生(龙凤胎)、红蛋(生男孩)。各种器具内放有:红枣子、白莲子、南瓜子、绿豆子、红被子,取意“五子登科”。 上花烛 至婚期前一日,再送凤冠霞披,佐以书柬,礼物于女家谓之“催妆”。女家则答以妆奁衣被,张陈婚室,谓之“下衣”。清·同治《南昌县志》载:“是晚,男家宴新郎于堂中,谓之‘待郎’。女家宴嫁娘于室内,谓之‘待娘’。” 旧时举行婚礼的头一天下午二时左右,开始上花烛贺郎,吹鼓手开始吹打。新郎要戴冠,向天地、祖宗、父母叩头,便开宴请客,喝贺郎酒。新娘出嫁前一天,新娘要向父母叩头,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然后束发开面。束发也叫及笄,就是将头发收到头心,做成盘头插上花,接着开面,即用线把脸上的汗毛界掉。 哭嫁 这天晚上,女方的母亲和新娘要哭嫁, 哭嫁的内容大都是母亲教女儿到了男家怎样做媳妇,怎样相夫教子;女儿主要是感谢母亲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哭嫁一直到第二天花轿进门结束。 这里列举一首南昌哭嫁歌:“崽呀!宝哇!要脚跟上带泥哟崽,要听公婆话哟崽,婆重声喊来低声应罗崽,要命好福气好哟崽。买田要买门庄田罗崽,做屋要做檐撞檐罗崽。姆妈娘啊!你要勤把脚前来看我哟娘,哥哥姐姐都要来看我哟娘!” 照轿 举行婚礼这天,男家要请花轿去女家迎亲。发轿前,请两位全福老婆婆 (指老伴健在、子孙满堂) 照轿,目的是为了辟邪。出轿时,花轿居中而行, 要带灯笼火把,迎亲队伍以灯笼为先导,随后是仪仗、鼓吹手,媒人坐官轿或人力车随花轿。在南昌一些地方有“不亲迎”的习俗,新郎在家等花轿回来接新娘。 新娘这天一早就要起来梳洗打扮,由长辈妇女陪坐房中,当花轿在女家院内落下,女方家便由两位全福老婆婆照轿。照轿时由新娘的母亲手持蘸上清油的纸捻对着花轿唱些吉利话,为女儿祝福。新娘的闺房紧关着,男方代表请求开门,女方代表就趁机讨价还价地讲结婚礼的价钱,媒人出面调停,女方才开门,此俗农村至今犹存,俗称“越吵越发”。 镇财 新娘的父母在女儿出嫁的这一天要坐在客厅上两旁,用脚紧紧地踏着一根红绸子捆着的柴,意为“镇财”,因“柴”与“财”同音,意指财气住,防止钱财带到男方家去。女家在厅堂的门口还会放上一个谷斗和米筛子,新娘由其兄长或娘舅抱出闺房跨过再上花轿(俗称过“千里眼”)。新娘穿新鞋的双脚不能沾地,沾了地会被认为带走了娘家的财气。 传袋 花轿到了男家,新郎站在大门外迎接,掀开轿帘把自己的银簪插到新娘的头上,把新娘的簪子插到自己的头上,此举叫“换簪”。这时新郎家的一群小孩拥上前去,用手中的苦楝子迎面撒向刚扶出轿的新娘,这叫“去煞”。新娘下轿脚是不能沾地的,这时男家会在地上铺上麻袋(麻,孝顺;袋与“代”谐音), 新娘着麻袋进入喜堂,男家代表铺着麻袋口中念道:“传袋、传袋,一代接一代”(意指“传种接代”之义)。 拜堂 新郎、新娘进入喜堂后,新娘要拜花轿,即向花轿的四方作揖,以感谢迎送,然后同新郎在一片喝彩声中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父母,夫妻对拜和向宾客作揖。父母、宾客都要赏红包。拜毕,新郎用秤杆掀新娘的红盖头(用“秤杆”意指“称心如意”)。接着用盂盛饭加肉,让新郎新娘各举一箸,谓“孝顺饭”。一对新人并喝交杯酒(古称“合卺礼”)。 撒谷 礼毕开宴,新娘站在客厅的凳上看客人吃饭。饭前宾客及众小孩以稻谷向新娘及“牵娘”的脸上、身上撒来,名曰“撒谷”,意在预祝新娘能像稻谷那样多子多女。 传花 举行“传花”游戏,是在一盘中插花,从首席开始,由上方至下方,每桌逐人传送,类似“击鼓传花”,歌止停传,停传时持盘者饮一大杯酒,祝新人新婚之喜。最后由新郎拉着一条打有同心结的大花绸,新娘牵着另一端由伴娘搀着进入洞房。观者同时发出喝彩声,并向他们撒早谷,以示祝贺。 坐床 新婚之床是夫妻性生活和生育的重要场所,所以在婚礼前必须举行安床、铺床、滚床、压床等仪式。这时洞房内燃起了一对对长长的龙凤花烛,新郎新娘入洞房前,先物色五个男孩、两个女孩,不脱鞋袜放到床上去,歌手一边唱,一边抛撒一些红枣、花生、桂圆、瓜子之类食品,引得孩子们在床上争食、嘻闹,抢糖和糕点,象征“五龙二凤”、“龙腾凤舞”,预示新人“早生贵子”。并给每个坐床的小孩发一份“照子”,即用糯米炸的丸子及其他礼品或钱物。 坐床彩词(新建县 采录:陶学湖) 伏以! 天上金鸡叫,地下凤凰啼, 八仙云里过,正是坐床时。 坐床坐床,听我言张, 好男生五个,好女生一双, 大公子当朝一品,二公子两榜都堂, 三公子
云南布政,四公子兵部两堂, 五公子年将虽小,带管十三省钱粮, 大女儿千金小姐,二女儿皇后娘娘, 百折罗裙就地拖,罗裙上面绣莺哥, 莺哥口衔七个字,状元榜眼探花郎, 自从今晚喝采后,大富大贵大吉祥。 贺郎歌 过去南昌“闹洞房”、“贺郎歌”的彩词非常有特色,这里我们来看一首:“一对花烛喜洋洋,满堂宾客贺新郎,老者贺郎添福寿,少者贺郎寿命长,读书贺郎登金榜,作田贺郎万担粮。男扶栏杆女浆纱,满堂宾客笑哈哈。今日洞房花烛夜,一床锦被盖双虾。” 婚姻陋俗 表亲婚 表亲婚是在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从兄弟姐妹之间婚姻关系后,遗留下来的血缘、亚血缘婚的一种陋俗。 指腹婚 指腹婚又称“胎婚”,指两家女主人同时有孕,指腹相约,产后若一男一女则结为夫妻。这是一种畸形的预约包办婚。 童养婚 一是家有子嗣后,抱养或买进别家幼儿为童养媳,待儿子长大后成婚;二是婚后暂无子嗣,先抱养或买进别家幼儿为养女,待生子后将养女转为子媳,称为“等郎婚”。 转亲婚 又称换亲,是古代氏族外婚的残存形式。 典妻婚 是买卖婚派生出的非法临时婚姻形式,以男方用财物租用已婚女子作为临时妻子为特点。 冥婚 又称“鬼婚”,是男女双方家庭为已去的儿女联姻的迷信恶俗。 早婚、纳妾与表亲婚、指腹婚、童养婚、转亲婚、典妻婚、冥婚等陋俗,是我国传统婚育习俗中的糟粕,有些已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呈自然消亡状态,有的则仍以各种变化了的形式(如包“二奶”)在社会上残存着,需要在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过程中予以革除。 婚姻、生育观念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最贴近、流传最广泛、延续最悠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婚育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促进还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取决于它所反映的是社会先进文化的要求,还是落后势力的要求。今天我们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旗帜鲜明地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因此,深入研究新型婚育观念的特征内涵,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最终转变的关键性因素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