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视频几乎是求婚的标配,但是很多朋友并不知道怎样录制求婚祝福,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求婚祝福的祝福语:
求婚视频朋友祝福说什么:
求婚视频里是可以说一些祝福的,当然这种情况比较适合感情很稳定的情侣,就是求婚概率较高的那种情况,就可以直接说祝福。
求婚视频朋友祝福说什么:
求婚视频是可以简单说一些你们过往的回忆的,不过为了避免主题的跑偏,这个回忆最好是和情侣相关或者是和结婚憧憬相关的,这样会更贴合求婚现场的氛围。
求婚视频朋友祝福说什么:
一个男生为了向女生求婚,这样认真的筹备,可以说是很让人羡慕了,所以在求婚视频中也可以适当表达自己的羡慕之情,这样也可以满足被求婚女生的小小虚荣心哦~
求婚视频朋友祝福说什么:
如果是女生很好的闺蜜,那么在求婚视频中表露一些自己激动的情绪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好闺蜜就要被求婚了,自己还要为了惊喜瞒住她,适当的激动也是很能带动求婚现场气氛的。
求婚视频朋友祝福说什么:
如果是男生求婚女生,帮忙录视频的是女生的好友,可以适当夸一夸求婚男生,做一个好助攻,如果是男生的好友,那在夸自己好友的同时,也可以适当夸一下女生,哄得女生心花怒放,好友求婚成功几率也会高,不过要注意分寸,不要太过头抢了好友风头。
祝:求婚成功噢~
不行,此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公正给你父母必须由你现在的妻子同意,否则公证处不会办理的。
如果是遗嘱公证,以最后的公证书时间为准,是赠与公证以办理了房产证过户为准,感情问题说不清,我认为,她说的感情好还在乎财产吗?如果你妻子不在乎房产,他说你小气房产不给她,那么她为什么一定要公证呢?还是看重你的房产,和你感情第二,女人太看重钱了,夫妻关系也不长了。
您首先问您自己是房子重知要还是您的爱人重要?还有您的父母是儿媳妇重要还是房子重要,要是你们家人都觉得房子重要的话,那么你们又何苦舍不得你的爱人?因为你们把房子放在第一位,换了是谁在发生矛盾,你们还是会牺牲你的爱人的。
从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由于您觉得房子是您的,所以一吵架您就把你的爱人赶出去,这种做法是很伤人的。
所以你的爱人要求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见她道的这个决定是您们给逼出来的。
我觉得你们走到一起不容易,如果把物质看的那么重要的话,你和你的家人会一辈子为这个房子所累,很难得到幸福的。
如果可以用一半的房产来换取一个安定祥和的家的话,我认版为很值得,而且您也要给您的妻子相应的尊重。
所以房子是您婚前购买的,是属于您的婚前的个人财产权,但是如果要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更名不用公证,只要到房产管理局做一个房产更名就可以了,价钱比较便宜。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
《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
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
2,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
3,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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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连续8年递增,2012年全国有238.8万对夫妻离婚。在离婚案件中,房产之争往往是案件的核心。
北京的董先生与汪女士婚前确立恋爱关系后购房,董先生曾以转账和现金的形式将首付款交由汪女士,汪女士出面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并将房屋落户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
2011年初,汪女士起诉离婚,主张房屋是其个人财产。董先生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房产应为双方共有。汪女士认为董先生转账给自己的款项是彩礼,没有实际用于购房。
今年2月下旬,法院判决认为,二人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认定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归汪女士所有,但应给付董先生近一半的房屋折价款。
同样是以结婚为目的购房、房屋落户女方名下的案件,处理结果并不一样。为了结婚,北京李先生出资42万元,丁女士出资10万元付了房屋首付,将房屋落户在丁女士名下,婚后共同还款。
2012年3月,丁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认为房屋登记在她个人名下,且是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屋应是其个人财产。而李先生则认为自己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款及后续的大部分费用,从出资情况看,自己才是房屋的主人,至少房屋产权应为共同所有。
此案件最终由法院主持调解结案,房屋归丁女士所有,丁女士向李先生支付了婚前出资和婚后部分还贷及相应的增值款。
上述两起案例适用的是《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案例二是当前基层法院处理此类问题的一般做法,更多从物权法角度出发,将登记作为重要参考标准,最终认定财产归个人所有;而案例一考虑了婚姻身份的特殊性,认定财产共有,进而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出现。
事实上,在《司法解释三》出台前,这种现象就已存在。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若军解释说,“《司法解释三》出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统一司法裁判,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
但《司法解释三》施行后,仍然有较大争议。不少人认为,《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约定、婚前按揭房屋产权等问题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我国男方买房、夫妻共有的传统习俗,甚至还激化了离婚财产分割的矛盾。
《司法解释三》本身不是立法,它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而对婚姻法相关法条做出的阐释。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律师杨晓林说,“我们的法律往往比较抽象,《司法解释三》中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房产条款,表述过于概括,没有涵盖现实生活的常见情况,造成学者、法官及律师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国现行婚姻法修订于2001年,而物权法的出台是2007年。在司法实践中,当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出现冲突时,应该优先适用婚姻法,还是物权法,或合同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在法学界,有两派观点:不少民法学家认为,婚姻身份并不具有特殊性,处理夫妻间的财产纠纷,与处理一般民事主体间财产纠纷类似,适用物权法、合同法即可;而多数婚姻法学家则认为,婚姻身份具有特殊性,应首先考虑适用婚姻法。
北京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教授马忆南认为:“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在处理夫妻间财产纠纷时,不能机械适用物权法、合同法,应充分考虑婚姻的特殊性,适当向女方倾斜。”
孙若军也认为,“从法律适用上讲,婚姻法为特别法,物权法、合同法为普通法,当特别法与普通法的规定相冲突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从事婚姻案件审判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礼仁介绍,“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共有制’是以共有为原则,个人约定为例外。《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正好与之相反。
该条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分别为各子女个人的财产,或者根据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由于相互矛盾,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往往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有的坚持适用婚姻法,有的则适用《司法解释三》,从而造成同案不同判。”
他认为,《司法解释三》没有处理好具有身份属性的夫妻财产与一般财产的关系,将一般财产法原理完全适用于夫妻财产,造成夫妻身份关系与夫妻财产关系绝对分离,使夫妻财产纠纷复杂化,法官难以把握。
杨晓林说,“《司法解释三》实施近两年来,司法审判实践中离婚房产问题处理呈现两个极端:一是房产登记绝对化,即不管出资情况如何,登记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所有;二是出资绝对化,即不管房产登记是谁的名字,谁出资,房产就归谁所有。”
参考资料:人民网▬离婚分房产,房子该归谁
可以。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以下几种情况适合公证:
1、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却在对方名下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包括双方家属出资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写明双方各占有的比例,可以各占百分之五十,也可按出资比例。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e68a84e79fa5e981933133343133393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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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长沙去年百对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 多为父母要求
8月28日,《公证法》颁布9周年,长沙市公证行业开展了一场与市民亲密接触的宣传活动,长沙公证处也向大家详细解读长沙的“公证”现状。
长沙公证处主任佘信群介绍,《公证法》颁布这9年来,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每年涨幅都在10%左右,市民公证的类别也越来越多,总体来说在民事、经济两大类公证分类中,民事类远高于经济类。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公证是跟普通人不太搭边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常生活里会需要公证处来帮忙做公证。”在长沙某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吴长(化名)说,今年年初母亲去世,为了继承母亲的房子,他第一次知道了继承权公证。
长沙公证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刘薇介绍,法律并没有规定的必须强制公证的公证事项,只是有些部门或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要求当事人办理公证,比如银行、房产局,或者依照国际惯例,一些国家要求对相关证件或事项办理公证。“比如亲属去世,要继承房产,房产局就会要求你来做这个公证。”
随着市民观念的不断变化,遗嘱、婚前财产协议、夫妻财产协议也渐渐进入大家的视线。
8月28日上午,长沙市民李先生就带着自己写好的遗嘱来到长沙公证处,希望进行遗嘱公证。李老先生说,自己年近70,身体也不是很好,担心自己比老伴走得早,希望通过遗嘱,能够安排好老伴以后的生活,让她的晚年能有更多保障。
而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危重病人或特殊情况者,遗嘱公证的全部过程都会进行摄像。“这里有专门的遗嘱公证室,除了立遗嘱的当事人、公证员、摄像师,其他人是不能在场的。”刘薇介绍道。
佘信群介绍,遗嘱公证的市民,很多都涉及二婚或是子女较多有家庭纠纷的,但这两年,也开始有年轻人来公证遗嘱。就在本周,佘信群接待了一名70后,由于这位市民即将去国外工作,出国前他希望公证一份遗嘱,确认自己一旦出现意外,财物和身后事谁来处理。
刘薇介绍,去年一年,以长沙公证处为例,遗嘱公证为200例左右,婚前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各100例左右。“婚前财产约定的,不少是父母为孩子买了房,要求子女来做这个公证;而夫妻财产约定,则二婚的比较多,或者双方家庭经济实力相对较高。”
有些情况不能公证刘薇表示,长沙市民对于婚前或夫妻财产的公证并不多,而工作中也会遇到市民想做公证但不满足公证要求的案例,比如有的情侣或夫妻希望能公证“日后若一方出轨,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公证处不能对假设的情况作出公证。
新技术带来新公证“新型的公证业务出现对公证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保全证据公证中现在出现微信、微博上的保全证据,都是以前没有的。”刘薇介绍,2013年,长沙有一名女生被网友拍到裸照而进行敲诈。
“她在证据搜集阶段,就找我们做了保全证据公证,我们对她和那名网友的聊天记录等进行截图和公证。在法庭上,证据被公证后被法院采信度是最高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长沙去年百对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 多为父母要求
我老公和我求婚的时候 很简单什么都没有 就叫我去了两个地方签名 第一个就是房产局 买了一栋路边房产给我做包租婆 一个是民政局。
可以的,提前和老板沟通好就行了,需要布置,大概什么时候布置,最后打扫房间这些怎么处理,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客人,只要沟通好了就没问题的。至于布置的内容,就看你自己了,是选择自己布置,或者找求婚策划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布置都ok。
东莞求婚怎么求比较浪漫?一起来看看吧:
1、甜点求婚浪漫,听说吃甜点可以让人的心情变得更加美好,如果让你最亲爱的她在吃甜点的过程之中,发现一个surprise,一枚小小的钻戒,就套牢了你最亲爱的她的一生。
2、摩天轮求婚浪漫,人们在摩天轮的前面,总是会加上幸福两个字,传说在摩天轮升到最高点的时候也就是最靠近天的地方,能够感受到幸福的存在,那么不妨带她走进摩天轮的车厢,在那个最高点向她浪漫表白。
3、公司求婚浪漫,很多时候我们没有时间旅行还要在办公室好好呆着。那么就将计就计,事先跟女友公司的同事打个招呼,在这一天帮忙配合。要知道,在公司同事面前被求婚。
4、讲堂求婚浪漫,在你准备好求婚的时候,带她去教堂,在让人可以幻想出浪漫结婚场面的教堂里,在让人敬仰的牧师的面前,跪下来向她求婚,然后向她保证,你们以后一定会在这个教堂结婚。就让那个见证你们求婚的牧师,再见证你们结婚,见证你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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