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您介绍一篇我在QQ空间里的短文:
《 彩礼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礼的本意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二、彩礼多寡不一,这与地域没有多大关系。有的:
【百里桃一】,101元;
【千里挑一】,1001元;
【万里挑一】,10001元;
【万紫千红】,万紫(50元)的一万张,计50万,千红(百元)的一千张,计10万;共计六十万。
【一动一不动】,一动-----豪车,一不动------房产;
【三斤六两】,百元大钞上称称三斤六两。
近年来,随着攀比现象的不断发酵,彩礼也在不顾一切的攀升!
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钱,真心相爱,因陋就简,喜事新办的。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车、婚房的!这就看是真爱?是钱卖?
本人认为进来的趋势已经失去了原来【彩礼】的意义了。大有复辟买卖婚姻的苗头。这种陋习应当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