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的大脑大概有问题吧,怎么会有这种完全不顾别人怎么问一概乱答的人呢?好玩!
现在来回答楼主的问题:
关于房产,是个大问题,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属个人所有,婚前买房,产权属于出钱的一方,这点正确。但是,如果男方一旦把女方的名字加入产证(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等于将一半产权赠与了女方,所以离婚后房产是一人一半的。你说的’就算加名字也不给她’是不对的,那样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要求加名字了。
关于装修费,如是女方出的,只要有凭据,离婚时也是可以按实际情况适当退还的。
关于酒席,
上海是移民城市,各种习惯都有,随着越来越国际化,也越来越随意了,男方出钱女方出钱或一起出钱都有,要看如何协商的。而礼金一般是男女双方各自收自已一方亲友的。
上海婚俗传统一般是:男方出房,装修,家具,办酒席,但市区有文化的人一般都不给女方彩礼钱。女方买家电,衣物等生活用品。
当然时代在进步,这些习惯也不固定,男方全出或女方全包或各种不同比例都有,关键看双方条件,又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