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
(一)订婚就是婚约
订婚,又称婚约,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
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二)婚约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於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
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
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
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
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
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三)婚约的违反
在法律上,巳经订定了婚约, 但是单方面未经对方同意而不愿去履行
契约,即构成「婚约违反」,其后果是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分成下列两种:
1.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亦即可以请求金钱损害赔偿。
2.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如慰间金, 其金额的衡量是依双方当事人的社
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况而定。
(四)婚约的解除
婚约解除不同於失约违反。婚约违反是单方面违反, 而婚约解除则可
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解除两种。
1.双方解除:是双方同意解除婚约,有无要求损害赔偿,互相言明后
就泾渭分明。
2.单方解除:则必须根据法律所特别规定的原因,如对方与别人订婚、
或者再与别人结婚,即可单方解除婚约。另外,是某方受到
「禁治产宣告」,即个人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或与别人通奸发生
性关系,此情况则可让另一方考虑进行单方解除。合法的单方解除婚
约就不算违反婚约, 无须负法律损害赔偿责任。
进行
订婚仪式 订下誓约:进行订婚仪式
订婚传统上称之为「文定」,如其字面上的意思指的是结婚的约束之意。俩人的心意化成能
留下深刻记忆的订婚仪式是相当的重要的。自古以来订婚时的传统礼俗相当多,特别是家中长
辈较讲究时。近来有些现代订婚仪式已较为精简,但男女双方皆需准备六样礼, 由于是在女方
家里举行,所以亲朋好友皆是女方家的重要客人,该有的礼数还是不可少。
★ 订婚仪式
依传统习俗,订婚仪式的整个流程及需准备的物品项目相当繁琐,但近来
觉得传统订婚仪式太麻烦,想以简式方式进行订婚仪式的人渐增多了,但虽
说简式,双方的出身地区与俩家人的想法的不同,重视的程度与想法也会有所差异, 不过事先
双方能取得共识即可。对于聘礼金额,回礼等事宜, 因地区的不同多少都有些差异性存在,而
且双方家庭本来即存在的想法差异性加以考量,还是事先绵密的进行商谈取得共识会较好一点
。不管采用那一种方式,多是在仪式礼俗上精简, 而准备六样礼、祭祖、奉甜茶、戴戒指
...一直到订婚宴等基本流程,还是当下一般人最普遍的
订婚仪式流程内容。六样礼中,「手表
」可说是相当有人气的一种回礼。在国外虽没有所谓的六样礼,但在婚约时赠送手表回礼的情
形亦有,有些新人会在手表的后面刻上与戒指相同的名字,
纪念日等等的方式,来作为俩人永
恒的纪念。准新娘们可在与未婚夫讨论后,在兼顾家长意见后,设计出属于俩人的不一样订婚
仪式喔。
★
订婚戒指 订婚下聘时 ,与聘礼的同时戴戒指仪式当然少不了。 订婚戒指除金戒、铜戒之外,近来以钻
戒为主的新人愈来愈普遍。 由于戴婚戒仪式不管古金中外均是象征新人俩从此结为连理, 召
告亲友共同分享此一喜悦的重要仪式,准新人们记得以神圣愉悦的心情来面对喔。
★ 订婚宴
在订婚仪式完成后,一般由女方设宴款待。近来有些饭店开始针对准新人推出一些订婚宴
PLAN,由于这些订婚宴PLAN通常在价格上会较划算,有效的利用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在 欧
美,订婚仪式之后,招待与双方家人较亲近的亲友,举办自然温馨的PARTY亦是一般普遍的方
式。 不拘腻于形式与进行方式,以AT HOME与温馨方式进行居家式的PARTY, 前来参与祝贺的
人亦能以较轻松的心情来参与。 另一方面,在日本也有所谓「婚约」仪式后的餐会,一般而言
以双方家人或媒人为中心, 选一家日式料亭或近来有些新人选择在高格调的餐厅或饭店进行宴
会的情形都有。